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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
    在全球范围内,国家间争抢跨境河流引发国内和国际冲突的事件常有出现,例如尼罗河流域的共享过程中,地区级争端不断。然而,如何解决上、下游的国际河流开发过程中的冲突仍未形成答案。亚洲拥有丰富的国际河流,这些河流流经的国家大多是发展中国家。亚洲的国际跨境河流治理问题涉及的地理范围广、人口众多,而且溢出效应很大,即一国无法单独在本国范围内解决水资源的管理。因而,亚洲的国际河流共享问题可以视为一类重要的国际环境问题。
    亚洲国家管理河流流域的方式仍以本国中央政府为其主要的外交代表而进行,以国家行政边界为管理边界。这一做法虽然在制度上可行,由于不遵循河流的地理边界,受到各河流国家不同的国家利益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河流流域的整体发展需要及跨境河流流域内部的联系。
    中国在国际河流开发过程中,合法实施国际环境法中主权国家的资源权,然而在与他国进行合作开发水资源的过程中,仍在不同层面上出现了不同类型的冲突,其中包括项目国国内地方与中央政府的冲突及其各方分别针对中国有关水利开发的异议或者纠纷。
    本研究项目借鉴西欧与北美国家的跨境河流合作治理的实践经验及制度模式,旨在寻求适用于亚洲国家的的治理方式和制度设计。
现有项目
1. 中哈跨界水合作
    中亚的国际跨境河流治理问题涉及的地理范围广、人口众多,而且溢出效应很大,即一国无法单独在本国范围内解决水资源的管理。此外,由于各个中亚国家的发展过程需要加快河流开发,这些河流流域国家很难在跨境河流方面达成和平、合理的水量分配及生态可持续发展。然而,国家间的禀赋不同,开发水资源过程步伐不同,前苏联解体前的水管理方式极大地影响了现有中亚各国达成合理、有效的水资源分配的方式。水治理方面的问题便成了引发国家间矛盾的导火索。我国处于额尔齐斯河和伊犁河的上游,与哈萨克斯坦共享这两条河流,并在水量分配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冲突。
    在政策方面,我国目前在于哈萨克斯坦的河流共享合作中已经进行了很多外交以及水管理方面的合作,但是仍受到国际社会诟病。中亚国家内部的分水矛盾也影响了哈萨克斯坦于我国在水管理方面开展顺畅合作。
    该项目弥补了现有研究中仅关注中哈以双边的方式进行河流合作的空白,通过引入中亚地区河流合作的视角,通过分析其他中亚国家在水外交以及合作中的动机以及认知,探究中哈如何建立有效、合理的合作机制。

2. 评估亚洲跨境河流治理的制度和效果
    确定跨境水域现有机构的特征,分析和评估制度机制及其效率,提出有限的跨境水治理制度评价体系,包括:评估国家使用资源权的权力和义务以及在鼓励跨境公众参与水治理过程中的困难和挑战。